| 在房价不断高涨的今天,全国各地都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房产形式——“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也成为近期各地市民讨论的热门话题。6月18日,建设部就“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发布风险提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随后也出台“禁令”限制违规“小产权”房的建设与销售。但一个多月过去了,日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对此反应平静,部分“小产权”房还因此利空消息而身价大涨,从某种程度上说,“小产权”房还因为政府的关注与“打压”变得更抢手了。
高房价逼购房者上“梁山”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一般归村集体所有,如果要在这样的土地上开发商品房并出售,合法的程序应先由国家征收,将农村集体用地转为国有土地,再由国家挂牌出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最后建房后出售给购房人。“小产权”房是在没有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的情况下进行的商品房开发,按照规定这样的房子只能卖给村集体成员,产权也是归村集体所有,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将这样的房子面向社会销售本来就是违法了。
“小产权”不具有国家正式产权的性质,也可以说是无产权,这样的商品房是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没有履行国家建设用地的正常手续和程序,是不合法的,建设部的通知中也明确界定了其不合法性。不合法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最近,发生在北京“画家村”产权纠纷就凸显出了农村“小产权”房所潜藏的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购买“小产权”房的人都知道存在风险,但他们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涉及利益的人群庞大,国家不可能不顾及他们的实际情况而采取强制措施纠正“小产权”房的违规行为。而且,购房者对于相关部门的提醒和警告也持不置可否的态度,“最重要的原因是政府的态度不够明确,很暧昧,这让我更下定决心买‘小产权’房了。”本月刚刚在通州买了“小产权”房的刘海兵对记者说,在禁令刚刚出台的时候,他确实犹豫过,但是后来没有了下文,而且“小产权”房的价格还因为这个禁令快速上涨,他觉得即便今后有大的变化,也是针对以后的建筑项目,已经建好或者正在建设的楼盘不会受到影响。
如今还在观望的李先生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说:“我买不起正规的商品房,今年初就把目光集中到‘小产权’房上了,但一直没有下决心买,上个月建设部出台风险提示更让我动摇,但是它们的低价实在是诱人,现在我还在观望。”但是他同时也表示:“我觉得政府不太可能出台什么强制性的措施来解决‘小产权’的问题和矛盾,要是能解决早就解决了。这就和之前的股市一样,国家只提醒‘有风险’是没用的,但是如果出台政策又涉及到许多人的根本利益问题,毕竟社会稳定最重要啊!”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80%购买“小产权”房的人都是被高房价“逼上梁山”的,北京市高不可攀且还在大幅上涨的房价让许多购房者逐渐失去了信心。一些等着结婚生子的年轻人为了尽快营造一个家,纷纷选择“小产权”房。提到风险,有的人也认为反正房子便宜,能在北京过几年安稳的日子,冒这个险也是值得的。
“小产权”房手续合法,问题不少
记者了解到,“小产权”房存在至今已经有十多年之久了,为何在这10多年中,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去管理和规范它,是一个令人费解的谜。在采访中,所有的“小产权”开发商都告诉记者,他们的项目有齐全而且合法的手续,因为在集体土地上盖房子所需要的手续它们都有,而且得到了区里的批文。“如果我们的手续不合法,我们敢这么建吗,敢这么公开的售卖吗?我们做‘小产权’(房)已经许多年了。”一位开发商这样对记者说。
北京某郊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向记者透露,当地政府部门不是不知道“小产权”的问题,从一开始就了解其中的隐患,但是当时数量不多,规模不大,也就没有重视,没想到会形成今天的“燎原之势”,现在是想管却力不从心了,只有等国家出台统一的政策来“对付”小产权。对于许多“小产权”房购买者所期待的变成“大产权”的说法,该官员表示,这种猜想没有根据,这不仅涉及到国家的相关法律,还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公平问题。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一位同样在通州购房,但房子为“大产权”的郑丽女士,她对记者说:“如果‘小产权’房能‘转正’,那对我们这些人来说就亏大了,地段一样,我花的钱几乎翻了一倍,如果违法行为因为犯的人多就宽容,那就太伤法律的尊严了,也不公平。”说到政府的责任问题,同样买了“大产权”房子,家住昌平的齐先生对记者表示,“小产权”房能“长大”都是政府监管不力造成的,昌平的“小产权”房存在多年了,一直也有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是总不见当地政府采取行动,这一拖就是几年,现在“小产权”成了“尾大不掉”之势,大有倒逼国家法律的架势,这是很可怕的事情。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原先“小产权”房基本使用农民的宅基地建房,基本上是遵守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耕地的规定,但是自从2005年北京房价不断上涨以来,市场对“小产权”房的需求量持续放大,一些村委会为了牟利,已经将手伸向了耕地。如果说销售宅基地上的“小产权”房可以找到一些牵强的理由,那么在耕地上建商品房并销售就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
“小产权”房挑战法律空白
经过十多年的“成长”,“小产权”房现在已经长大了。按照常理来说,政府部门在这十年间完全有能力控制“小产权”房的扩散,甚至是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北京)国土资源局是出台了禁令,但没有人和部门对此负责,最后很可能就不了了之了,既然没有人对此负责,政府也不严厉追究,算是默认吧。”一位北京市民对记者说。在记者的街头随机采访中,多数市民也持这个态度,他们认为,政府的动作已经迟缓了这么多年,现在只是发个风险提示,出个禁令,一点力度都没有,政府这样缓慢而软弱的态度不但没有影响人们对“小产权”房的热情,反而让他们更有信心了。
而绝大部分“小产权”房的购买者也将自己所承担的风险归罪于政府部门,已经在“小产权”房里住了4年的黑龙江人路峰告诉记者,当初买房的时候没有任何政府部门出来说话制止,而且开发商也能拿出当地政府的批文,除了齐全的产权证明外,自己生活的很舒适。现在都过了4年了,政府突然说有风险,还出禁令,这种反应也太慢了,政府照理说是要进行预警的,现在却成了“事后诸葛亮”。
政府动作的迟缓除了让“小产权”房的老住户对风险感到很无辜外,还给了购房者诸多法律和政策上的错觉。陆峰对记者说:“村委会和开发商一起做‘小产权’房十多年,如果是违法,那就是违法十多年了,却一点问题都没有,这样难免给人一种事实上合法的错觉。”路峰还告诉记者,国家的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在“小产权”房问题上形同虚设,很多人都认为将来会修改法律来使“小产权”房合法化,因为现在的情况给人的感觉就是现行法律不适应社会的发展,不然不会放着不用。
从建设部的现实问题来看,它无权管理非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建设行为,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建设不能干预。但华远集团老总任志强却认为,建设部虽然没有权力去控制“小产权”房的建设,但是它有权对“小产权”房的销售进行监督和管理,因为“小产权”房对村集体组织成员外的人进行销售就是违法的。也有专家认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各部门监管的交叉点上,各部门之间的推诿造成了事实上的监管空白区。北京市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胡景晖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就说,“小产权”房子表面上看很多部门都在管,实际上却是谁都没有真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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